湘潭大学艺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应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招生工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黎青 副组长:罗豪畅
成员:宋扬、刘正军、孙淑萍、熊明、罗俊敏、雷东
2、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周维平 成员:刘行、谭乔红
3、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基本条件
1.我院复试分数按下表执行,复试考生需符合《湘潭大学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由于我院所有专业的一志愿上线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因此暂不需要进行调剂。如需调剂,我院将另行发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专业/类型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135100艺术 |
340 |
45 |
57 |
2.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四、招生计划
类型 |
专业方向 |
计划招生总人数(不含推免生) |
专 业 型 |
新媒体设计研究 |
2 |
艺术文化应用研究 |
2 |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实际各专业方向录取人数可能会略有调整,具体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所有往届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单位证明。
湘潭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核表(政治审核表需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政治审核表》(点击下载)。
调剂考生出示符合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缴纳复试费120元,缴费方式如下: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登录湘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据网站提示输入账号及密码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
由于数据原因,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复试通知12小时后登录系统缴费。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专业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
1.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不指定参考书。
2.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4.考生总成绩计算
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7 = A
复试成绩B =(B1(专业笔试成绩)*1/3+ B2(综合面试成绩)*1/3+ B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3)×0.3
最后总成绩C = A + B
七、考生报到、体检
1.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日(周一)上午8:00-12:00
地点: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兴湘A404)
2. 体检:3月30日—4月15日,校医院
八、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具体安排 |
地点 |
负责单位 |
4月1日 上午8:00-12:00 |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
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
艺术学院 |
4月2日 上午8:30-12:00 |
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
艺术学院 会议室A403 |
艺术学院 |
4月2日 下午14:00-16:00 |
专业笔试 《文化创意产业概论》 |
艺术学院 会议室A403 |
艺术学院 |
3月30日—4月15日 |
体检 |
校医院 |
校医院 |
备注:校医院(4月5、6、7、13、14日)不体检。
九、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拟录取考生要调取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审核,政
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4.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将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5.导师确定
复试录取时采取双向选择。
6.奖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将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形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奖助学金,且不统一安排住宿,有需要的学生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请,并由学校统一安排。
(1)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湘大研发〔2015〕3号)
资助类别 |
资助等级 |
资助比例 |
学业奖学金标准(元/年) |
硕士研究生 |
特等 |
20% |
10000 |
一等 |
20% |
8000 |
|
二等 |
20% |
5000 |
|
三等 |
20% |
3000 |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
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自划线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助学金:6000元/年。
十、复试监督和复议
1. 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 实行监督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4. 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无体检报告者和复检后仍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前请准备一寸照片一张。体检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主页通知。
十二、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学院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731-58298042 研究生办公室:0731-58928049
湘潭大学艺术学院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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