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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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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5-2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学位点撰写了湘潭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我评估报告及其他专项评估材料,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18年5月21日-5月25止。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提交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包括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对不符合上诉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1-58298049

办公地址: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mail:ysy@xtu.edu.cn

评估材料目录:

一、湘潭大学MFA评估-艺术设计领域(135108)

1.湘潭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我评估报告 (艺术设计135108 )

2.湘潭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汇总表(艺术设计135108 )

3.2015-2018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

4.近3年的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学位公共课程教学大纲、专业课程计划

6.授课课程表、课程考核记录

7.日常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8.学生毕业展示办法及制度文件

9.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制度文件

10.学校制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二、湘潭大学MFA评估-美术领域(135107)

1.湘潭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自我评估报告(美术135107)

2.湘潭大学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情况汇总表(美术135107 )

3.2015-2018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

4.近3年的艺术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学位公共课程教学大纲、专业课程计划

6.授课课程表、课程考核记录

7.日常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8.学生毕业展示办法及制度文件

9.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制度文件

10.学校制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湘潭大学艺术学院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