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院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机制,11月13日下午,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会上,29名教师及管理人员从黎青院长手上接过2014至2016年度目标任务书,并当场签订。
实施目标管理,是学校综合改革的一部分,是内部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创新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和研究教学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的重大举措。学院为进一步分解、明确和落实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和责任,从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管理业绩三个方面,制定了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人。
黎青院长在会上指出: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人,是为了有效的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希望大家不能只是被动接受下达目标,要勇挑重任,积极谋划,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学院将形成“以实绩、贡献论英雄”的导向机制。
学院为推行目标管理工作,按照《湘潭大学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扎实的准备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和完善,制定了《艺术学院目标管理细则》和《艺术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目标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