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厅《关于启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6〕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深刻领会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内容,理解审核要素、要点的内涵。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将审核评估工作落实到日常教学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人才培养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三、各单位应对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结合近年来我校上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及2008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找出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一切准备工作。
四、根据教育厅审核评估工作的安排以及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已向省教育厅递交报告,申请接受审核评估的时间为2018年,具体时间以教育厅安排为准。
各单位要以审核评估为契机,系统总结本科教学特色和经验,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湘 潭 大 学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