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水平,根据《关于设立湘潭大学第十六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选举艺术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公布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