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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2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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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1-07


各班: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发展需求,提高学校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跟据《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和《湘潭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现就2024-2025-2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转专业,务必于2024-2025-2学期开学第一周周三(2月19日)前向所在系部提交《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申请书和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学生所在系部于第一周周五(221日)前完成转出审批,学生于第二周周一(224日)前将转专业申请材料交转入系部,转入系部须对学生的申请签署明确意见:对拟接收学生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学生于第二周周三(2月26日)前将转专业材料交学院教务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允许院内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3.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4.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5.学院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转专业工作,学院教务办将会及时告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湘潭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3.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湘潭大学艺术学院教务办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