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和《湘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湘潭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秉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学生自愿申请,经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定,2020-2021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已完成。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请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731-58298049,胡老师。
2020-2021年度艺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019级研究生一班 朱玉蕾
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